江安县财政局关于非法金融产品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2025-07-29 10:24

近期,江安县相关部门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市场主体存在向公众宣传、推介承诺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的情况。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增强风险意识,警惕高息承诺。一是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乡村振兴”、“数字电商”、“数实融合”等名义,通过利润分红、积分变现、股权众筹、项目开发等多种形式,并利用抖音宣传、举办公益活动等方式,广泛吸纳会员和资金。此类经营模式主要依赖新会员资金维持旧会员收益,并无真实盈利能力,为典型的资金盘模式,存在极高的资金链断裂风险。二是某些机构和公司在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出经营范围的情况下,向公众推荐、销售外省政信定融产品,并承诺年利率在7%—15%区间,此类操作蕴含较高风险,投资者需审慎评估。

二、增强法治观念,保护自身权益。很多公民虽然知道非法集资活动是违法的,却不能清楚分辨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为此,应学法用法,保护自身权益。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该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为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守住自己的钱袋子,广大公众务必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的原则。投资前务必擦亮双眼,理性分析。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或110揭发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上当受骗,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善用官方渠道,降低投资风险。为降低投资风险,公众在购买具有金融属性的产品前,可充分利用国家权威信息平台进行查询。自 2024年10月31日起,可通过访问国家金融产品查询平台(官方网站:https://www.jrcpcx.cn/),或使用其对应的手机应用程序(APP)、微信小程序,查询银行理财、保险、信托、保险资管等四类金融产品的备案或登记信息,核实产品及销售机构的合规性。

 

江安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8日


记者/作者:江安县财政局

编辑:康如梦

责编:魏蔚、李富强

监制:张艳

  凡本网注明“来源:江安融媒”的所有作品,均为江安融媒合法拥有版权或授权使用的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安融媒)”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主动与我们联系。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