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826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2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7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06元/月。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低限较调整前分别增长4.8%、6.9%。
本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市(州)人民政府据此调整2025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自2015年起,四川已连续11年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
新闻多一点——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经本人申请,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低保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也可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等线上渠道申请。
没有名额限制。低保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退出。
低保金的计发方式为补差或分档。采取补差方式的地方,低保金是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发放,比如甲地农村低保标准620元,某低保家庭人口3人,人均月收入450元,则该家庭每月领取低保金为(620-450)×3=510元。采取分档发放的地方,由当地根据保障家庭的人员结构、困难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相应档次的低保发放金额。如果对低保金的计发金额有疑问,请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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