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更多大学生和待业青年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创业,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铁清镇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铁清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6.原则上居住在铁清镇范围内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6.其他有不适宜相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铁清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冰,联系电话:0831-2830316。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
(3)《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1)
4.资格审查:以上材料经现场审查通过后,即可参加面试。材料不齐、不符、不实者均不予报名。报考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聘人选。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提供近一年时间内健康体检报告单。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待遇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镇纪委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聘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2830068。
铁清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03月04日
记者/作者:铁清镇人民政府
编辑:陈钰芸(见习)
责编:张军、黄斯敏
监制:廖权
